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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营销员
职业概述:
一、职业名称:电信业务营销员
二、职业定义:从事电信业务宣传推广、市场研究和开发、营销策划、揽収受理等工作的人员。
三、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业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业
务师)。
四、职业环境:室内、外
五、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观察、判断、策划、组织、表达、应变、沟通、理解、谈判以及
人际交往能力,思维敏捷,口齿清晰,心理素质稳定。
六、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七、培训要求:
1、全日制职业教育,根据其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确定。
2、培训教师: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知识,具有本专业讲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培训场地:有必要的教学设备、教具模型和相关通信软件。
八、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办条件:参加本职业各级别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3、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操作、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
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业务师和高级业务是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4、鉴定时间: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180分钟;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
间为60-120分钟。
5、鉴定场所和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能模拟电信业务
营销所需的相关设备以及计算机软硬件的场所。
基本要求:
一、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职业守则
a、爱岗敬业、克尽职守;
b、真诚老实,公道正派;
c、尊重用户,热情服务;
d、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e、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二、基础知识:
1、法规知识
a、电信法规:电信条例、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电信管理规定;
b、市场营销法规: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
c、企业相关规章制度;
2、职业规范知识
a、营销职业规则;
b、社交礼仪知识;
c、电信业务服务规范及服务用语;
d、企业及客户的权利、义务、责任。
3、营销专业知识
a、市场:电信市场基本特征、市场环境、目标市场、市场因素分析;
b、市场需求:客户构成和消费需要、客户购买行为心理、集团客户及其需要;
c、市场营销策略:营销目标、产品策略、资源策略、渠道策略、促进策略;
d、市场调查与预测:市场信息采集、调查设计、调查方法、调查报告、预测方法;
e、市场营销信息系统:市场信息与企业营销、市场营销信息系统的概念与组成;
f、市场营销控制:控制内容、控制方法、效益评估;
g、公共关系学:企业外部公共关系、企业内部公共关系、公共关系方法。
4、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a、企业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b、企业市场经营计划、市场营销组织结构;
c、电信客户关系管理;
d、电信业务管理规定、受理程序。
5、电信技术业务知识
a、电信网络概念、特点、组成、结构、作用及网的编号、网路运行状况、本地电话网、长途电
信网 、移动通信网、数据通信网、卫星通信网;
b、电信业务的分类、资源标准、处理流程;
c、电信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趋势;
d、用户终端设备种类、功能及入网规定。
6、其他知识
a、计算机基础知识及操作要求;
b、应用文写作一般要求;
c、国际经贸及WTO基本知识;
d、电信业务专业英语词汇及营销常用英语。
等级证书:
参加正规培训考试考核通过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印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共同颁发。加盖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和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证书专用章,
为国家级通信行业技能认证证书。
此证书鉴定的职业(工种)为电信业务营销员。证书共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技能、四级
/中级技能、三级/高级技能、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目前初、中级技能开展了培训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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